评价结论: 根据拟建项目基础资料和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等级评估的分析,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基础资料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防治措施补充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 (1)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遵循相应的技术规范和规程的要求。 (2)拟建项目投产后应严格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求,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查、维护,定期进行防护性能的检测,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3)对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含露天作业的工艺设备),应优先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避免直接人工操作。为防止物料跑、冒、滴、漏,其设备和管道应采取有效的密闭措施,密闭形式应根据工艺流程、设备特点、生产工艺、安全要求及便于操作、维修等因素确定,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和净化措施。对移动的扬尘和逸散毒物的作业,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移动式轻便防尘和排毒设备。 (4)拟建项目夏季应提供防暑药品,保证劳动者水盐代谢平衡,预防中暑的发生。 (5)拟建项目应在调胶岗位设置局部排风设施。 (6)个人防护用品配发的规格及数量需依照GB39800.1-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等标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为:应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服、耳塞、防尘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在下一步设计过程中,应明确各种工种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型号、参数、发放周期等信息.。 (7)拟建项目应按不低于从业人员总数3%~5%的比例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及复训,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熟练掌握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技能,满足企业应急处置需求。 (8)拟建项目应规范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及安全出口,确保通道畅通无堵塞,按要求设置夜光疏散指示标识及应急照明,定期开展检查维护,保障人员突发事故时可快速、安全疏散。 (9)拟建项目应建立应急救援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全员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针对重点岗位开展专项培训,如实记录培训及演练情况,持续优化应急救援预案,提升企业整体应急处置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