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福建飞毛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飞毛腿电池工业园7#厂房建设及年产3GWH智能硬件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应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分类下的“C384-电池制造”;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目录》相关内容,C384-电池制造属于危害严重的类别,结合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类比工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该建设单位应按照危害严重的类别进行管理。 建议: (1)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涵盖: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每个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都应包括职责、机构、目标、内容、保障措施、评价方法等要素。 (2)建设单位应在办公区域、工作场所入口处等方便劳动者观看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3)建设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工程建设预算中,下一步设计中应明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组织工作、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职业卫生宣传培训、职业健康监护、警示标识与告知等项目的经费预算。 (5)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相关要求: ①应在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 ②应在喷涂三防漆等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毒”、“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戴防护眼镜”、“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 ③根据接害岗位实际需要,由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组合成《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告知卡应设置在涉及以下类型岗位附近: a.存在矽尘或石棉粉尘的作业岗位; b.存在“致癌”、“致畸”等有害物质或者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性中毒的作业岗位; c.放射性危害作业岗位。 (6)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的相关要求: ①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接触危害劳动者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培训率需达95%以上。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后3个月内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劳动者上岗前应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上岗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在岗培训,在岗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 ②职业卫生培训采取“线下培训”和“线上培训”两种方式。“线下培训”可由具有独立法人的培训机构组织或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线上培训”可由具备在线培训、远程视频考核等要求的网络平台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