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本项目投产后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X射线检查系统启动时发出的X射线。 本设计专篇根据预评价报告的预测值,在落实本设计专篇提供的设计方案的基础上,本项目建成后X射线检测系统外表面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均<2.5μSv/h,符合《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的要求;放射工作人员的年受照辐射剂量满足5mSv/a的剂量管理目标值的要求;公众的年受照辐射剂量满足0.25mSv/a的剂量管理目标值的要求。 本项目从工作场所平面布局,工作场所分区、生产工艺及设备,防电离辐射措施设计等方面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职业病防护提出了一系列合理可行的措施。若相关职业病防护措施与建议在后续施工及生产管理期间能够得到具体地落实,预计本项目放射工作人员、公众的年有效剂量满足建设单位设定的管理目标值的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设计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可行的,在施工时能按照设计落实,并在投入运行后,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护,确保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可以有效地控制工作场所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可消除或降低对工作场所产生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对和从业人员健康的影响,能够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及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