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1)加强对工作场所特别是后整理车间打软机进行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控制措施(如:设置围挡隔声设施)、合理调整设备布局。加强对现有高噪声设备的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添加润滑油,减少设备运行时的噪声,提高设备自动化水平,减少劳动者接触时间。 (2)建议用人单位对逸散粉尘和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进行分隔设置,防止尘毒交叉影响;根据WS 707-2011《制革职业安全卫生规程》要求在重点产尘岗位设置局部通风除尘装置。 (3)建议用人单位在粉尘作业超标的车间加装吸尘设备,降低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防止粉尘的二次逸散;建议用人单位加强对生产工艺的更新与改进,升级生产设备、生产技术,采用自动化、机械化程度更好的设备进行生产,保障接害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4)建议用人单位对涉及高温作业的岗位员工应配备隔热阻燃鞋、白帆布类隔热服、热防护服并正确指导员工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5)用人单位后整理车间的工业风扇、摇头风扇、冷风机应根据制定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保养及维修计划,明确维护保养项目、周期频次、责任人员等内容,以及进一步加强对其他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及检修,并做好相关记录,妥善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