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1.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根据对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资料的分析,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投产后,拟建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 设计阶段应对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佩戴和使用情况检查,严格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作业期间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减少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影响等内容进行设计; 2. 拟建项目应按照企业规模、职业病危害性质及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接触人数等实际需要在车间内配备急救药品,并定期对急救箱进行补充更新,确保急救药品均在有效期内; 3. 顶管车间搅拌、修整区附近建议设置冲淋、洗眼设施,如设置喷淋洗眼器,喷淋洗眼器的服务半径应小于15m,保证劳动者能在10秒内得到冲洗。车间内可设置防毒面具、化学防护服、护目镜等个人防护用品,用于应急时使用; 4. 顶管车间应按要求补充完善“注意防尘”、“当心有毒气体”、“噪声有害”、“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警示标识采用坚固耐用、不易变形变质、阻燃的材料制作; 5. 建设单位应在进一步的设计中对职业卫生专项经费进行详细的概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