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性粉尘:其他粉尘、水泥粉尘; (2)生产性毒物:丙烯酸、过氧化氢、氨、硫酸及三氧化硫、一氧化碳; (3)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所有岗位接触的粉尘或毒物的浓度均符合GBZ2.1-2019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锅炉岗位接触的噪声40h等效声级值介于80dB(A)~85dB(A),属于噪声作业;其余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值小于80dB(A),不属于噪声作业。 配电房岗位工频电场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2-2007中规定的接触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