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
厦门广宏光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厦门市同安区集和路160号
联系人
谢总
项目名称
厦门广宏光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厦门广宏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位于厦门市同安区集和路160号,法定代表人:张毓仁,成立于2007年05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98061055L。经营范围:从事各类LCD平板显示屏材料(膜片、板材等)及相关材料,各类精密微电机(摄相组件对/变焦微电机,摄相组件光学防震模块,触感微振微电机,震动微电机等)及相关材料,LCD用模块、微电机模块的组装、设计开发、生产加工。年产LCD显示器用光学膜片2700万片、LCD显示器用扩散板144万片、LED显示器用导光板60万片。
现场调查人员
岳忠周、李家鑫、洪惠民、陈淑萍
现场调查时间
2020年10月8日-2020年10月10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陈金俊、郑森权
现场检测、采样时间
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1日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苯、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丙烯酸;
(2)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员工接触丙烯酸、苯、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浓度均符合GBZ2.1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EC-2F办公区员工接触噪声强度不符合GBZ2.2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其余员工生产过程中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值符合GBZ2.2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建议用人单位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并进行记录,及时更换易损部件。
2应急救援
用人单位应对应急救援设施定期检查、保养维护进行记录。
3职业健康监护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个体防护
建议用人单位为员工配发或更换个人防护用品时,继续做好发放登记工作。
5职业卫生管理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要求,作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