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三明市宏和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位置
尤溪县管前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
郑杰
项目名称
三明市宏和化工有限公司12000吨/年NaHS生产项目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12000吨/年硫氢化钠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三明市宏和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尤溪县管前镇工业集中区
生产规模:年提纯12000吨45%硫氢化钠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约18430.84m2,
总建筑面积约16821.5 m2;
总投资:总投资为4955.6万元。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1. 化学有害因素:硫化氢、碳酸钠(纯碱)、氢氧化钠、硫酸及三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
2.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3. 生产性粉尘:木粉尘、其他粉尘(草木灰粉尘)。
检测结果:
通过类比调查,结合拟建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预测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有害因素、物理因素的浓度(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 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根据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 完善配置合格、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按照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强制工人佩戴、及时淘汰不合格用品,建立个人防护用品台帐及发放使用记录等;
2.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艺特点,所在地温度变化规律制定《硫化氢中毒专项应急预案》、《氢氧化钠灼伤专项应急预案》、《高温中暑事故职业病危害专项应急预案》;
3.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车间卫生特征分级完善辅助用室的设计;
4. 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及管理;
5. 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需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6. 建设单位应在进一步的设计中对职业卫生专项经费进行详细的概算。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对《预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1. 完善类比资料的分析与评价;
2. 进一步完善措施建议,使其更具针对性;
3. 进一步对总体布局的合理性评价分析;
4. 《预评价报告》应根据评审组和专家个人意见进行修改,并经评审组签字确认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