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
晋江瑞弘鞋材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晋江市西滨镇
联系人
倪国标
项目名称
晋江瑞弘鞋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晋江瑞弘鞋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10日,经营范围为生产:EVA鞋底;制造:制鞋辅料(鞋底、鞋模具)加工及制造。于2008年正式投入生产运行。目前主要生产经营范围为鞋底制造。
该用人单位一线作业人员工作班制为1天8小时班制,一周工作6天。正式投产以来,生产设施稳定运行,未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故, 本次职业病危害评价为用人单位的首次评价。
现场调查人员
俞晓民、陈淑萍、王庆高、王婷婷
现场调查时间
2018年7月11日—2018年7月17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检测、采样人员
王清河、林晓曦
检测、采样时间
2018年8月162日—2018年8月18日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性毒物:二氧化硫;
(2)生产性粉尘:沉淀SiO2,其他粉尘(橡胶粉尘、EVA粉尘)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该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中的二氧化硫、沉淀SiO2,其他粉尘(橡胶粉尘、EVA粉尘)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1)噪声
本次检测噪声定点点位17个,其中:
用人单位冲压、硫化机、造粒岗位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值高于80dB(A),低于85dB(A),符合职业接触限值,但属于噪声作业,其他岗位均低于80dB(A),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2)高温
用人单位定型工作场所高温检测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其他各岗位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一般。
建议:
1职业卫生管理
(1)建议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2)建议用人单位应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及时更新相关法规和标准。
2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议用人单位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2)建议用人单位按照GBZ 188-2010《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安排全部接害员工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体检。
3个人防护用品
(1)建议用人单位根据检测结果,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
(2)应严格配用合格个人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同时用人单位需加强作业岗位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更换情况的监督管理。
4职业病防护设施
(1)建议用人单位增加定型机附近的通风降温设施,减少定型机岗位的温度。
(2)建议用人单位考虑设置车间观察室,在设备自动运行期间,在保证质量控制的情况下,工人可以适当脱离有害环境,减少危害接触时间。